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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悟空小编了解到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个税法,目的是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过渡。大家都知道2018年10月起个税施行5000的起征点和新税率。新个税法规定在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期间,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按照每让您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在这期间已经有不少人享受到了这个政策带来的利益。
2019年1月起对于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新的变化我们先来说一下预扣预缴税款方法即累计预扣法:
即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纳税人申报的累计减免收入、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税预扣预缴税率表。
这么说是不是觉得很复杂,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举个例子:首先来看一下税率表。
例:小明工资薪金所得收入20000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44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小明在2019年1月、2月支付工资薪金时,应预扣个人所得税多少钱?
首先来看一下1月份税款:
1月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4400-300=7600元
查综合所得税年度税率表,适应3%税率。即1月预扣预缴税额=7600*3%=228元。
再来看一下2月税款:
1~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40000-10000-8800-6000=15200元。也是适用3%的税率,1~2月累计预扣预缴税额=15200*3%=456.那么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456-228=228元。
通过这个案例是不是更清楚这个累计预扣法了。案例中有专项扣除部分,那么最后小编在来说一下六项专项扣除吧。
六项即子女教育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以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针对次六项专项扣除在扣除前需要进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的填写,所有的信息都要如实填写,如因填写不规范,可能会导致扣缴义务人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遇到扣缴义务人未及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或有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情况,要进行核实确认。
作为悟空小编的我觉得,既然有了新规定我们一定要按照新的规定来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我们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悟空财税编辑陈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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