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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当然十分重要了,企业如果运营相关的业务首先要申请的就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了,这也是为了维护互联网的安全,让消费者更信任互联网的一个必要条件。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因为涉及到金钱,所以如果企业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那么企业该怎么取信于消费者呢?如果得不到消费者的信任,企业怎么才能够吸引客户,扩大企业的发展呢?由此可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重要性。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等。
互联网时代,企业连一个互联网资质都没有怎么跟上时代的步伐?如果企业运营的业务与网络文化有关,那就不得不申请一个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了,不申请企业将会面临惩罚,甚至给企业的信誉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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