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不折腾,满足您全方位的服务需求!
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拍摄的网络剧、微电影只有5%通过了广电总局的审核,除众所周知的内容审核外,更重要的还有一点——资质审批。
网剧采用的是一种“自审制”制度,由视频网站自行审核并最终负责,制作此类视频必须办理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
虽说当下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在制作时准入门槛较低,但在实践中,我国对于网络剧的拍摄和播放有着非常复杂的限制性规定。悟空财税以十三年的办理经验,为大家解答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常见问题。
一、去哪里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的广电总局位于建国门外大街14号广播大厦,去总局即可办理。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好不好办?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不少于三名主要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还有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应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制作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广播电视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节目只能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其他已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
我有需求意向
最多可输入50个字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您的专属顾问预计在10分钟之内与您联系,
请保持电话畅通!
全程监督有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不满意随时退款,权益硬保障
平均4年行业经验 持证上岗
悟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18471号-1 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6层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7097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