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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3》的争议不止没有食欲,还曾陷侵权官司

2018-04-19知识产权

  日前,期盼已久的《舌尖上的中国》回归电视荧屏,第三季在万千吃货的哈喇子中火热开播。在经历了制作团队的大换血后现已经播出了三集,遗憾的是口碑却远不及前两季。悟空财税小编查询到,在豆瓣上,第一季评分9.3,第二季评分8.4,而第三季目前的评分则大幅下跌到6.8分。

  《舌尖上的中国》从播出便受到国人的追捧,一直以来新闻不断。在有了第一季的高收视率及口碑后,跟着紧拍了第二季。如果说《舌尖上的中国1》是以精良制作占据眼球的话,那《舌尖上的中国2》便是因侵权官司不断而更加备受瞩目的。

  据悟空财税了解,2014年6月,央视网发现,豆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自己开发的手机应用软件中,通过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舌尖上的中国2》在线播放服务。之后央视网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合理支出5万元。

  同样,2016年5月,央视国际公司发现,广联视通新媒体有限公司在其开发的手机应用“瓢虫TV”中,通过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舌尖上的中国2》的在线播放服务,于是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根据2016年8月30日海淀法院官网案件快报处显示,因手机应用“瓢虫TV”擅播《舌尖上的中国2》,央视国际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将其诉至法院,索赔100万。

  两起侵权案件让《舌尖上的中国》倍受社会公众关注,当时官司的判决也有力地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具有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对此,悟空财税专家表示,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受法律保护。

  “现在仍有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淡泊,对于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并未做保护措施。”悟空财税知产部专家提醒,对于已拥有的劳动成果,最好申请著作、商标、专利等来进行保护,以防成果被侵害时,无处可诉。如果企业不了解相关的申请操作流程,可以通过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申请,专业机构能够为企业知识产权布局,增加企业市场竞争力。

  

来源:悟空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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