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不折腾,满足您全方位的服务需求!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连发两文,一方面调整降低增值税税率,另一方面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两个文件都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市场主体减负而进行的财税政策调整。很多企业只是关注到了税率的降低,而忽视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带给企业的减税效应。下面我们来详细看看财税〔2018〕33号文件的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
文件指明,为了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
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此前,我国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中的规定,根据上述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及以下;
(2)以批发或零售货物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及以下。
(3)“营改增”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及以下。
二、纳税人身份转变
文件的第二条指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此项规定是财税〔2018〕33号文件的核心,重点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纳税人身份转变的适用范围。
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原执行年销售额50万元和80万元标准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传统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是指已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一般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等;个人是指已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
同时,虽然财税〔2018〕33号文件没有直接指明,但并非所有的传统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我在前段时间所撰写的《4000亿减税大礼包对考试有何影响》一文中已经提出“我们预计,正式文件中会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原已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或80万元但不足500万元的纳税人,自由选择是否重新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享受小规模纳税人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以及只有小规模纳税人才能享受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并不影响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执行。若传统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除符合特定条件并提交书面说明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所以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我们期待后续文件可以进一步明确纳税人转换身份的适用条件。
2.纳税人身份转变的期限。
文件明确规定了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变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执行期限是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上述范围之内的纳税人,应主动测算企业自身的增值税税负率,若是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税负率超过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的纳税人,应及时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较低征收率计税的同时,月销售低于3万时,还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此前,小微企业选择纳税人身份时,除了考虑税负问题之外,另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因素是要考虑购买方的需求。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间发生经济往来时,往往又需要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总不如企业自行开票那么方便,所以一些小微企业宁愿放弃部分税收优惠,而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算。不过随着我国小规模纳税人试点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的展开,现在住宿业、建筑业、鉴证咨询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除外)。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更多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为小微企业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核算扫清了障碍。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从企业自身的发展出发,根据自身税负水平,及时在5月1日至12月31之间办理相关手续,早日转换身份,早日受益。
我有需求意向
最多可输入50个字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您的专属顾问预计在10分钟之内与您联系,
请保持电话畅通!
全程监督有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不满意随时退款,权益硬保障
平均4年行业经验 持证上岗
悟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18471号-1 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6层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7097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