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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认定方式经过两种不同的制度变迁。在2015年4月1日前,采用审批制,一般纳税人申请需要在公司所在地,向当地的主管机关申请再由税务机关对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而4月1日后采用登记制,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作出修订,进一步明确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相关政策,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简化办税材料。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所需的资料由6项减少为2项,纳税人只需要带着税务登记证、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剩下的一切信息都由窗口人员代为在电脑系统中录入。
——简化办税流程。主管税务机关当场核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只要符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如果不符合填列要求或者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税务机关则会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税务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也可申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一般纳税人申请制度优化是一件好事,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从加强服务引导、实施有效监管、完善社会监督等方面,规范登记管理工作,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给予纳税人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如果您的企业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可以联系悟空财税为您办理,悟空财税服务热线:40000-7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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