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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顾名思义,网络上的书籍出版等业务运营许可证,在互联网时代,如果企业没有相应的资质就运营业务,不但面临关停罚款的威胁,甚至还会影响企业的形象,有了黑历史的企业离注销也就不远了。
所以,在这个知识付费的年代,如果企业运营的业务中有与书籍、音像制品出版有关系的业务,那么就请一定要及时申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了资质才能够在网络上更好的开展业务,企业网站也更安全、更可信。
一、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二、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三、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六、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七、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八、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网上传播知识、书籍出版等业务的企业是必须要有网络出版许可证这一互联网资质的,资质不但证明企业网站的可信度,还是企业在网络上运营的通行证,以免被相关部门发现无资质而被关停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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