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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没有经验的企业一旦收到商标局发来的商标撤三通知书就会觉得自己的商标没救了,但其实只要企业拥有使用商标的证据,整理好提交给商标局,企业的商标也不一定就会被撤三。
商标撤三是因为企业满三年没有使用商标,因此,如果企业使用商标并保留了商标的使用证据,商标当然就不会被撤三了,因此就算是收到了商标撤三申请,企业也不需要太过担心,有证据就不怕,不过证据也是要正确使用商标才能够有效。
被提撤三后,要收集哪些使用证据?
那么,什么才是有效的“使用”证据呢?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商标“使用”的定义,即“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因此,符合上述标准的商标使用行为,如白酒厂商在酒瓶上印制商标、汽车制造企业将商标制作成实物并镶嵌于车头等部位、企业在广告宣传片中反复展现自己的商标等等,均可作为商标的使用证据提交。
另外,还需提醒大家,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中所体现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一致性,以及证据的形成时间等问题,确保“使用”证据的有效性,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商标不被“撤三”。可以说,正确的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商标的证据才能是商标撤三中的关键。
就算是商标被申请撤三了,企业也不需要过于慌张,只要企业有近三年正确使用商标的证据,提交给商标局就可以了,另外,如果企业觉得使用商标就不用管商标撤三也是不对的,只有提交证据,商标才有被保住的可能,否则就只能重新注册商标运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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